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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地质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2021年01月06日 11:24  点击:[]

三峡库区地质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下设办公室,由实验室联系人和科研助理组成。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实验室联系人的义务和职责:

1)协助实验室主任管理实验室的学术工作;

2)开放课题的管理;

3)筹办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学术活动;

4)制定和更新实验室规章制度;

5)外事活动的接待和安排;

6)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

7)实验室年度总结工作;

8)实验室各年度运行费的预算和决算;

9)及时宣传实验室的科研进展、研究动态,完成实验室网站维护、更新。

第二条 科研助理的义务和职责:

1)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日常的行政工作;

2)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

3)负责室内报销、领取支票;

4)购置文具、器材等办公用品;

5)学术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学术报告的准备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三峡库区地质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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